【委员视角】 高温下,法律“遮阳伞”撑开了吗?

——从政协委员视角看户外劳动者权益保障

2026-08-06 16:17:48 作者:邱瑾玉

建筑工地的高空作业平台上、环卫清扫的马路边、外卖骑手的电动车旁,热浪袭人。2026年这个夏天,我们正在经历一个长达40天的“加长版”三伏天,全国多地包括兰州在内遭遇持续高温天气。

高温下作业,劳动者的权益“红线”在哪里?中暑甚至患上热射病,算不算工伤?记者就此采访了省政协委员、甘肃法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亦农,邀请她谈谈在高温下的户外作业中,法律为劳动者撑起了怎样的“遮阳伞”。

“三个温度”划出法定“停工线”

“绝对不是‘老板想怎么排就怎么排’。”省政协委员、甘肃法成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亦农律师开门见山,“高温劳动保护是法定强制标准,不是企业福利。”

她摊开桌上一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这份由原安监总局、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四部门于2012年联合印发的文件,连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共同构成了高温劳动保护的制度“骨架”。

“我把法律红线归纳为‘三个温度、一笔钱、一条工伤线’。”王亦农说。

40℃以上,必须停。 地市级以上气象台预报日最高温达到或超过40℃时,当日室外露天作业全面停止。唯有抢险救灾、保障公共安全等极少数情形例外。

37℃到40℃之间,限6小时。 全天室外累计作业时间不超过6小时,且气温最高的午间3小时内,严禁安排人员外出暴晒。

35℃到37℃之间,轮休换班、缩短连续工时,不得安排加班。 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35℃以上不得露天作业,室内33℃以上同样禁止作业。

还有一条用人单位容易“选择性遗忘”:因高温停工、缩短工时,工资一分不能扣。“扣了,就是违法扣薪。”王亦农强调。

“高温津贴”:工资里的一笔“明白账”

“大家常说的‘高温费’,到底是不是必须发?”

面对记者提问,王亦农答得干脆:“必须发。它不是公司发善心,是工资的组成部分。”

发放条件就两条:室外35℃以上露天作业,或室内温度降不到33℃以下。只要占一条,就该发,且纳入工资总额,不是可有可无的“补助”。

以甘肃省为例,根据《关于调整甘肃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甘人社通〔2014〕269号),高温、露天作业人员每人每天12元;其他高温作业人员(室内33℃以上且无法降温)每人每天8元,按实际出勤天数计发,发放周期为每年6至9月,共4个月。

“但有一句话必须说清楚”王亦农语气加重,“绿豆汤、藿香正气水、西瓜、防晒冰袖,统统不能抵钱。发饮料抵津贴、发购物卡代替现金——一律违规。这是人社部的明文禁令。”

热射病工伤认定:从“两道坎”到“一个突破”

比津贴更沉重的问题在后面。

2024年,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检例第236号(邹某某诉四川省某市人社局行政确认诉讼监督案)引发广泛关注。建筑工人罗某某在高温下连续作业后晕倒,送医诊断为热射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家属申请工伤认定,被人社局以“未提供职业病诊断证明”为由驳回,行政诉讼一审、二审均败诉。

案件最后移交到了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机关介入后,依职权向职业病诊断机构提供关键证据,推动出具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最终人社部门重新作出工伤认定,家属获得工伤保险待遇。

“职业性中暑属于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按工伤待遇走。”王亦农说,《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已经明确挂钩。

但她坦言,实践中“因工中暑”认定工伤的比例并不高,“卡在两道坎上”。

第一道坎:劳动关系确认难。建筑行业层层分包、外卖平台众包模式、灵活就业群体——许多劳动者签不了正规劳动合同,维权第一步就得先确认“你是谁的人”。

第二道坎:职业病诊断举证难。职业性中暑诊断须由省级卫健部门批准的机构作出,但用人单位不配合提供气象记录、排班台账等关键材料,劳动者单方很难完成举证。

“最高检这个案例把口子撕开了,即便暂时拿不到职业病诊断证明,检察机关也可以监督推动认定。”王亦农说,“这是一个信号,法律倾向保护劳动者。”

“维权三步”与一个“护身符”

权益被侵害,普通工人怎么办?王亦农给出了一套实操路径。

第一步:留痕。气象预报截图、高温预警信息、排班表、考勤记录、户外作业照片、工资条——凡是能证明工作时间、环境、报酬的证据,第一时间留存。微信聊天里老板说“40℃也得出工”这种话,别删。

第二步,先行政后仲裁。 拨打12333热线,或向用工所在地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监察部门可责令补发津贴、纠正违法排班。若监察部门不管或单位逾期不付,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主张补发高温津贴、停工工资乃至违法解除赔偿。

第三步:中暑走工伤双线。 送医后第一时间在病历中写明“工作中暑”,病情稳定后申请职业病诊断,再申报工伤认定。单位不报的,劳动者或家属可在职业病诊断后1年内自行申请。劳动关系不清的,先仲裁确认劳动关系,再走工伤认定;劳务关系走“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民事诉讼。

采访最后,王亦农对记者说,她最想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说一句实话。

对用人单位,她说:“高温保护不是成本,是免责墙。一个热射病工亡案,赔的是百万级,再搭上刑事边缘风险。把预警接入排班系统、津贴单列记账、测温记录留三年,比事后找律师便宜得多。”

对劳动者,王亦农语气坚定:“别硬扛,别等秋天算账。7月违规7月留证,35℃以上出门干活就该有津贴,40℃还让你上工你可以拒绝,因为这叫依法避险,不叫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