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晚饭后是我一天中最惬意的时光。我坐在自己的房间里,打开电脑,看一部喜欢的剧。画面停在剧情精彩之处时,片尾曲就响了起来,此时只要手指一动,便能开启下一集,但我并没有这么做。我对自己说,留着慢慢看。于是,我便关了电脑,像完成了一个郑重的仪式。
爱人总笑我“总要留一口好吃的”,这习惯是儿时养成的。面对一块精致的点心,我舍不得吃完,便将它轻轻掰开,一小块一小块地送入口中,让那甜意在舌尖上多盘桓一会儿——仿佛这样,那份满足就能走得慢一些。
吃冰棍也是同样。我总小心翼翼地剥开包装纸,先迎头吸一口那白蒙蒙的甜霜。舍不得咬,只像小猫般,伸出舌头慢慢地舔。冰在舌尖化开,成为一小洼凉沁沁的糖水,缓缓滑入喉咙。一根冰棍能吃上半小时,阳光照着它嘀嗒融化,舔得慢了,手指就变得黏糊糊。最后只剩那根扁平的小木片,还要含在嘴里,咂尽最后一丝木香。那种将一种单纯的快乐细细拉长的感觉,是我童年里最甜美的时光。
长大后,我爱上了读书。看到一本好书,我翻动纸页的手便会不由自主地慢下来。不再是阅读,倒像是摩挲。我的指尖拂过纸面时,轻柔而多情。有时读到绝妙的好诗或者句子,或一段传神的描写,我的思绪便定住了,不肯再往前走,索性倒回去,重读前两页的内容。
每当回忆起这些略带“强迫”的习惯时,我总会想:假如时间的流速也能随人的心意调节,该有多好。就像看一部剧,可切换倍速——匆忙时,如快板疾行,渴望停留时,则缓如一首悠长的抒情诗。那些平淡如水的日子,便任其加速翻过;而当欢喜的辰光来临,譬如一个无所事事的、飘着茶香的午后,与老友畅谈至街灯俱亮的夜晚,或读到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便将旋钮悄悄调整到最慢。让天边的光线落得慢一些,让那话语的尾音拖得长一些,让那书里的故事,迟迟不愿翻到最后一页。
而现实里时间最是铁面无私,它自顾自地走着,从不为谁的眷恋停留半步。我们留不住西沉的日头,也拽不住奔流的江水。但我们这些“无能为力”的人,也有我们渺小的法子,来与这无情地流逝,做一些温柔的抗衡。
那便是留白,是主动地为自己珍爱的事物,创造一点悬念与期待。张岱在《陶庵梦忆》里写品茶,他说最好的茶香,是“汲禊泉烹之,三汶其汁,以小口陶壶贮之。过夜,俟其性发,以旋滚汤冲之,香发越如故”。要等上一夜,那香气才完全苏醒过来。这隔日的等待,便是人为拉长的前奏,让期盼在时间里静静积蓄,只为最终入口时,换来加倍的酣畅。
我留下的那两集电视剧就在那里等着我,这让我有了一种安稳的愉悦。在柴米油盐的间歇里,偶尔想起那未完的事,心里便漾开一小片温软的涟漪——这世上还有一件我喜爱而未了的事呢!
此刻窗外的天色已暗,远处灯火次第亮起。我站起身,并不急于去开灯,就站在这将尽未尽的暮色里,暗自享受一会儿稳当的、不慌张的快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