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协提高提案质量、创新提案办理机制专项研究

2024-08-28 10:00:00 来源:民主协商新闻网

党的十八大以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人民政协提案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做好提案工作作出重要指示,为提高提案工作质量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地方政协提案工作基本现状

地方政协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协提案不在多而在精,提出提案要更加注重质量,反映情况要准确,分析问题要深入,提出建议要具体”的重要论述精神,突出质量和问题导向,提案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20年,甘肃省政协联合9省区政协提交的《关于“十四五”时期加强巩固我国西部地区脱贫成果的提案》,被全国政协选为重点提案,产生了重要影响。建立提案办理制度,推动提案工作规范化建设。2023年定西市政协探索制定了《提案办理标准》,创新建立“五个督办”机制,在提案办理过程中做到了“方案有目标、办理有举措、进展有要求、评价有依据、结果有导向”的“五有”目标,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实现了“双提升”。

二、地方政协提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提案质量方面

1.提案数量多,高质量提案少。部分委员调查研究不够深入,所提提案缺乏全局性和前瞻性,建议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个别提案没有遵从“一案一事”的原则,提出的建议涉及多个单位承办,导致难以确定主、协办单位。

2.个人提案多,集体提案少。政协各参加单位对履职成果转化为集体提案的重视程度不够。界别优势发挥不充分,界别提案更多的是以委员个人联名提案的形式进行提交,主要体现的是第一提案者的意愿,联名人存在“挂名”现象。政协定西市五届一次会议期间共收到提案248件,委员个人提案达215件,集体提案仅33件。

3.大会提案多,平时提案少。委员对平时提交提案的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还有差距,承办单位办理积极性不高,办理渠道不够通畅。从近两年定西市政协提案情况来看,每年大会提案230件左右,而平时提案只有10件左右。

(二)提案办理方面

1.重视程度有待提高。个别承办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不够重视,对所提问题研究和分析的积极性不高,措施制定不够精准有效。有的督办主体对提案办理和督办的重要作用认识不够到位,口头过问多,现场去得少。

2.制度机制尚未健全。基层政协大都还没有制定提案办理标准,缺乏统一遵循。重点提案遴选机制不健全,一些具有前瞻性和针对性的高质量提案未能确定为重点提案。部分提案承办单位提案办理工作制度不健全,具体办理人员大多为临时指定,对办理程序不熟悉。

3.推进落实力度不够。个别承办单位办理方案制定不够精准,与委员沟通不够主动,在落实见效上用力不够,存在以答复代替办理的现象。主办、协办单位之间协商沟通不够,“主办意识”强、“协办意识”差。B 类提案跟踪问效机制不健全,部分承办单位续办意识不强。

(三)服务保障方面

1.知情明政渠道不够畅通。大多数委员只有在政协全会时能够全面掌握政情,平时知情明政的渠道狭窄,很难提出高质量的提案。

2.社会关注程度不够广泛。政协委员及其提案的社会关注度高低不一,“会期政治”现象仍然存在。提案办理公开机制不健全,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事情得不到公开透明及时的回应。对经验做法和典型事例总结推广不够,宣传形式和宣传内容单一,全社会关心关注政协提案的氛围尚未形成。

3.智慧提案建设不够到位。各地政协提案办理系统没有统一的标准化平台,大部分提案系统提供的提案工作业务内容较少,无法完全满足工作实际需求。

三、建立健全地方政协提案工作机制

(一)健全党委政府领导机制

要强化党委政府对政协提案工作的领导和支持,把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整体工作布局,定期听取提案办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政协提案办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健全及时交办、阅批提案、听取汇报、经常关注等方面的机制,支持政协组织对政协提案办理工作开展民主评议和民主监督,为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健全提案办理制度机制

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提案办理协商提高提案工作科学化水平的意见》,确保提案办理过程中做到“方案有目标、办理有举措、进展有要求、评价有依据、结果有导向”的“五有”目标,夯实提案办理的制度基础。建立健全平时提案引导性征集和办理机制,激励和支持委员提出平时提案。

(三)健全定期通报推进机制

通过提案办理协商会议、常委会会议等方式,每季度听取和通报提案办理进展情况,进一步压实推进责任、展现办理成效,推动形成逐步推进、逐项落实、全程跟踪问效的运行管理机制。

(四)健全委员量化考核机制

将政协委员提交提案和立案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记入委员履职档案,更加全面客观地评价委员的履职质效。进一步严肃履职纪律,强化委员责任感和履职意识,着力解决委员履职能力和履职态度问题,让委员主体作用得到更充分地发挥。

(五)健全提案学习宣传机制

研究制定提案公开办法,规范公开主体、公开程序和公开方式,引导群众看提案、知提案、评提案。加强对“提案故事”的总结宣传,切实让政协提案影响力更上新台阶。建立地方政协提案工作交流机制,推广共享各地政协的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推动地方政协提案工作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效。

四、提高地方政协提案质量的对策建议

(一)把好“三个关口”,提高提案质量

一是把好培训关。积极搭建知情明政平台,通过政情通报会、政协大讲堂、履职培训班、在线学习、视察调研等方式,不断提高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对政协提案性质、地位和作用的认识,让委员进一步知情明政,提高委员提案“实战”能力。

二是把好调研关。组织委员每年确定至少一项课题自行开展调研,力求形成情况摸清、问题找准、切实可行的高质量议政建言成果。探索建立课题立项机制,选取党政所需、群众所盼、自身所长的课题,面向委员统一招标立项,通过经费保障,提高委员广泛参与调查研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是把好审查关。要按照“不搞凡提必立,不求量而求精”的要求,建立“宽进严出、三审把关”的提案协商审查立案机制。对符合立案标准,但反映问题相同、建议相似的提案,应加强与提案者沟通协商,进行并案处理。

(二)发挥“四个作用”,提升整体水平

一是发挥党派团体优势作用。党派提案是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经过深入调研、集思广益提出的,具有较强的政治性、全局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充分发挥党派团体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通过提案办理有效拓宽党派团体参政议政渠道。

二是发挥界别提案特色作用。探索建立界别活动组织机制,设立界别小组和界别召集人,增强委员凝聚力和组织力,推动各界别委员在广泛听取界别群众意见建议的基础上提交集体提案。

三是发挥专门委员会的基础性作用。政协各专委会要将提案工作融入调研、视察、协商、民主监督等履职活动中,及时将大会发言、调研报告、协商成果等转化为集体提案。

四是发挥政协协商向基层延伸作用。要充分发挥基层委员联络工作室、协商议事室平台作用,通过平时提案提出、提案办理协商推动社会治理的堵点焦点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确保把人心聚得更紧、把共识筑得更牢。

(三)建立“五个督办”,强化提案办理

一是突出现场督办。把党政主要领导督办重点提案作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重要抓手,筛选提出反映问题准确、分析问题透彻、所提建议可行,并且具有前瞻性和代表性的提案,确定由党政主要领导现场督办,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二是靠实牵头督办。把主席会议成员牵头督办重点提案作为提高提案办理质量的重要举措,按照重点提案内容制定督办方案,采取现场查看、定期协商等方式,实现重点提案办理目标,延伸带动同类问题集中解决。

三是抓实跟踪督办。各专委会突出“专”的督办能力和水平,注重发挥专业性强、联系广泛的优势,注重收集平时提案并抓好办理落实,延伸提案办理触角,扩大重点提案督办面,实现专委会工作与提案工作相互促进、相互提升。

四是坚持督考督办。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把提案办理工作纳入党政督查督考范围,制定量化考核办法,严格控制提案办理结果“A”类、“B”类占比,明确办复期限,靠实办理责任,定期通报办理情况,提升办理质效。

五是严格监督督办。建立“提案办理+纪检监察”联合督办模式,对提案办理进展缓慢、举措不力、答复敷衍的单位和办理质量不高、办理结果测评满意度低的提案,协调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监督督办,确保群众关注的急难愁盼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注重“五个协商”,凝聚提案共识

一是共性提案集中协商。探索实行共性提案共同答复、共同办理的协商办理方式,既能达到整合信息资源、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公务成本的目的,又能促使政协委员在交流中碰撞“火花”。

二是综合提案联合协商。建立联合协商模式,由政协搭台,邀请提案者、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共聚一堂、共同探讨,在增进共识、汇聚合力的过程中,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各尽其力的办理局面,推动疑难提案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连续提案持续协商。围绕委员长年关心关注的问题和B类提案的办理工作,通过跟踪办理和持续协商方式,督促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使提案办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四是热点提案及时协商。突出热点提案办理的时效性,用最诚挚的态度和最有力的手段在最短的时限内进行协商办理,切实做到解民忧、纾民困、暖民心。

五是重点提案专家协商。积极探索将重点提案中反映的具有前瞻性、战略性的问题列为专家协商研究课题,召开承办单位与专家座谈会议,针对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研究,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有见地、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建言资政深度。